法官最後認了干擾證物的罪,條件是放棄控訴它殺人。

不滿足於現況的法官,偷吃,是他找尋晚年刺激的媒介,沒想到自己的小三後來還和自己兒子在一起,有夠扯XDD

一場判決,是兩權相害取其輕的結果,沒人犯罪,卻有人死了,真的無罪嗎?

或許最大的罪就是背叛自己的躁鬱症妻子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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